禁止違背婦女意愿,以語言、文字、圖片、電子信息、肢體動作等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。
除對性騷擾行為嘗試進行初步界定外,昨天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《江蘇省實施〈婦女權益保障法〉辦法(修改第一稿)》(以下簡稱為《修改一稿》)中還對“夫妻雙方財產知情權”增加了可操作性條款———在婚姻存續(xù)期間,婦女有權了解配偶財產狀況和經營狀況,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。
有律師昨天向早報記者表示,江蘇此舉意味著銀行、丈夫所在單位等被賦予了“協助義務”———在妻子持有合法證件手續(xù)調查丈夫財產時應當積極配合。
明確銀行“協助義務”
據了解,《修改一稿》目前共九章五十一條,是《江蘇省實施〈婦女權益保障法〉辦法》實施12年以來的首次修改稿,于去年5月被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定為今年下半年的立法計劃之一。
根據《修改一稿》的規(guī)定:在婚姻存續(xù)期間,婦女有權了解配偶財產狀況和經營狀況,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。南京熙典律師事務所律師殷建新認為,雖然婚內夫妻雙方的各自財產收入被視為共同所有,但在“知情權”上國家大法缺少明顯的可操作性,“比如獎金、加班費或其他可‘有效’隱藏的投資如股市、基金等”,因此明確妻子的“調查”權利,并從法律上賦予銀行等單位的“協助義務”是一種進步。
性騷擾重在預防
本次立法,在對以往肢體動作性騷擾的固有認識上有了進展,出臺嘗試性規(guī)定:禁止違背婦女意愿,以語言、文字、圖片、電子信息、肢體動作等形式對婦女實施性騷擾,這標志著發(fā)“黃段子”短信、講“葷笑話”等行為在違背女性意愿下可被當作性騷擾。
不過,江蘇省法制辦有關人士表示,性騷擾目前普遍遭遇舉證難、界定難等問題,所以江蘇立法的本意重在預防!缎薷囊桓濉沸略觥坝萌藛挝粦斨贫ㄒ(guī)章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和工作中的性騷擾”,希望能從源頭上防止性騷擾的發(fā)生。